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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体系构架思考(doc 63页)

所属分类:
投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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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体系构架思考(doc 63页)内容简介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体系构架思考目录:
一、高速发展的市场化、信息化经济使注册官制度成为各国企业登记制度的必然选择
二、实行注册官制度将大大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商务成本及市场准入门槛
三、注册官制实施的条件已基本具备
四、 注册官制度试行方案
五、 注册官任职办法
六、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规范
七、 注册官考核办法
八、 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登记与营业登记相分离的探索
九、 可行性探讨及具体问题解析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体系构架思考内容提要:
(一)注册官制度定义:
所谓注册官制度是指企业法人的登记注册,由具有注册官职能的人员依法独立受理并且核准的制度,是集受理、审查、核准为一体的三合一的现代登记制度,也是当今国际通行的登记制度。由于经济发达国家的法制比较健全,申办个体及法人十分注意商誉及个体信用,整个社会信用管理制度也十分完善,登记制度以高效率和安全为价值取向,因此在登记上一般均采用形式审查,对企业经营行为则更为强调事后监管,因此,在准入时,注册官制最为符合“商事便捷”的需要。
(二)国外及港澳地区实施注册官制度的情况:
我们对英美法系及大陆法系中几个代表国家的做法进行分析比较,“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了解、借鉴、比较,为我们实行注册官制度提供实践经验和理论依据。
纵观各国登记制度,大致有四种模式:
①法院作为商事登记主管机关,如德国;
②法院和行政机关均为商事登记机关,如法国,法院办理一般商事登记,行政机关办理公司商事登记(但注册号须由法院颁发);
③行政机关或专门设立的附属行政机构为登记机关,如美、英、日;
④有专门注册中心和商会为商事登记机关,如荷兰规定地方商会负责保管当地商事注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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