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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资金、审计管理制度(DOC 58页)

所属分类:
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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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管理制度
财会、资金、审计管理制度(DOC 58页)内容简介
内容摘要
第一部分 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护股东及其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
第三条: 集团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集团公司所属分、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财务风险控制。
第四条: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应当按照制定的财务战略,合理筹集资金,有效营运资产, 控制成本费用,规范收益分配及财务会计报告,加强财务监督和财务信息管理。
第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裁和执行总裁,依照法律、法规、《企业财务通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集团公司内部财务管理职责。
第六条: 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制定有关单项管理的实施 细则或管理办法。
第一节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1、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东风油品集团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3、各单位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的进行。
4、各单位主要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
1、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1>各单位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会计人员。暂无条件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应配备专职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不得由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关系合同的临时招聘人员担任。设置会计机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应当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专职会计人员的任免、调动和撤换,由财务总监和执行总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安排并征求各公司负责人的意见,相关手续按照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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