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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饰化妆品传销制度(doc 5页)

所属分类:
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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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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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饰化妆品传销制度(doc 5页)内容简介
服饰化妆品传销制度内容摘要:
奖金办法:
1.优秀代理店——(由公司直接核发)
  (1)凡每月进货金额达到9元代理店价格〖WB〗¥25万元→可获1.5%的奖金
  ¥36万元→可获2%的奖金
  (2)每个月统计后,于次月15日由公司汇入代理店银行户头。
  (3)表格处理方式:
  ①于特约店缴交的表格,请一份交予公司存档,以便公司作统计。
  ②每个月与特约店契约书请一份交予公司。
  ③MATE、MEMBER与特约店须尽速向公司呈报。申请书或契约书送达公司时,方可成为正式会员,管理组织上,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
2.优秀特约店——(由直属代理店核发)
  (1)凡每月进货金额达到(特约店价格)12万元→可获得2%的奖金。
  (2)表格处理方式:
  ①会员申请书——每个月5日前,缴交前月份的会员申请书(由公司、代理店各留有一份)。
  ②业务专员申请书——每个月5日前,缴交前月份的业务专员申请书(由公司、代理店各保存一份)。
  3.组织网下的培育奖金:
  (1)业专期间养成业务专员培育奖金
  每月进货效益计算2%培育奖金,每月效益累计结束后,于次月15日由直属特约店核发。(但该业务专员经申请申报晋升特约店时即停止培育奖金的核算。但平常业务专员应保持业务专员最低资格,每月进货销售额达1.5万元以上,否则停止培育奖金的核算)。
  (2)特约店期间养成特约店的培育奖金
  以养成子特约店每月进货销售额累计3%培育奖金,每月销售金额结束后,于次月15日由直属代理店核发(但该特约店经申请申报晋升代理店时,即停止培育奖金之核算。但母特约店应保持特约店最低资格每月进货销售金额达3万元以上,否则停止培育奖金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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